中国竞技体育奖金k1体育发放背后的利益博弈
k1体育严格来说,具体到申报环节,都是由各管理中心在赛后统计填报,然后上报体育局审核,再报由省财政厅下拨钱款。此程序各省亦大同小异。例如,今年2月,海南省政府已经发布了“海南省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奖励办法”,其中规定,对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由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于决赛后申报,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政府审批嘉奖,奖励经费由省财政按标准拨付。
然而,一旦某个管理中心或者体校监管不严格,甚至在领导有意纵容之下,多报、谎报、瞒报行为便易蒙混过关。“反正是向上级要奖金,能多要就多要。这些奖金的申领和发放细节都不透明,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管和审计,奖金申报和发放环节都有漏洞可钻。”几位体育系统内人士都向记者强调这一点。
参照规则条文,他们举了一个例子,主教练培训运动员,满两年才能按照运动员成绩全额发放奖金,满一年不足两年,按奖励标准的80%计发,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50%计发;那么,凡是不足两年的主教练,在申报时可不可以都填“满两年”以便拿到全额奖金?
又如,主教练原本没有配备副教练的,在申报时,可不可以临时替他找一个或者更多副教练,虚设人头为根本不存在的副教练申领奖金?
至于奖金从财政部门申请下来,在体育系统内部的分配问题,又可能出现各种情况——这便是于芬与周继红争端的起因,也是马俊仁、王德显等事件的起因。
正是这些争端折射出竞技体育奖金发放审计是缺失的,否则,不会出现多年后,于芬所说的“我没有委托过这5人代我领取奖金,我也没有从这5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等情况。
“体育系统审计越来越严,但奖金发放却很少审计。”上述那位老教练说道。在他看来,体育奖金发放额度高,涉及系统内方方面面,同时内部监管力度薄弱,透明度又不够,分配过程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导致的分配不公,严重影响教练及管理人员的合作关系和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存在腐败的黑洞。
黑洞之一是,那些以个人名义多报、谎报、瞒报申领下来的多余奖金很有可能并没有完全落到这些申请人身上。例如,按照规定某教练原本应得20万,却通过手段申领下来30万,这多余的10万究竟由谁领取?中心主任,领队,或者其他管理者有没有份?这笔钱的分配方式永远在黑幕之中不为外人所知。
又如于芬事件,如她在10月28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所言,她应得奖金至少200万,实际却领到不足20万,她质疑国家队周继红侵吞了她的剩余奖金;而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却证实周继红没有侵吞,那么于芬该得而未得的180多万奖金究竟被谁领走了呢?
于芬事件的最新进展是,于芬已聘请律师。然而,检索历史,从马俊仁事件到王德显事件,甚至包括中国足坛黑哨事件在内的所有体育界涉嫌经济腐败的纠纷,最终试图以法律解决问题者,从没有过成功的下文。
体育界的经济腐败不算违法犯罪?还是体育界的复杂利益链条,另有法律都不能或不便辨明真相的隐情?
公众应该感到庆幸的是,举国欢腾的北京奥运会结束后,于芬事件再次把竞技体育系统内部的利益争夺真实地展露到公众面前。然而,即便勇敢如于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会说“谁愿意把家里的事闹大呢!”
从中央到地方,竞技体育界利益分配与争夺的盛宴场面,必定会延续到明年十一运。只是盛宴背后,公众可能并不知道,那些分配究竟是否公平,以及那些被分走的巨大利益的源头,其实都是民众的公共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