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体育赛事“放管服”改革k1体育
k1体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颖川介绍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相关政策。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国家体育赛事和表演产业经过改革开放40年,可以说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而且现在国内体育赛事也非常丰富,基本能够满足群众的需求。现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这个时候出台?第二,关于第五条,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这项改革是根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要求进行的,审批取消之后,体育赛事是不是地方有能力就可以举办?对于地方体育发展的规划和赛事的专业性,比如说各种联赛之间、比赛之间的协调,将来怎样进行?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您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谈一谈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当时我们起草这个文件的时候,主要有几方面考虑:
第一,考虑到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都非常清楚,近年来我们国家体育产业的发展非常迅猛,从目前统计的数据来看,始终以两位数的增长速度进行发展,应该说体育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我们国家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体育赛事活动也日渐增多,日益频繁,体育赛事推动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发展,也成为体育产业向纵深不断深入、不断发展的一个新引擎,所以有必要从政策层面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进一步加强引导。这是我们当时出台这个问题的第一个考虑。
第二,完善政策体系的需要。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46号文件,也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紧接着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77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意见的出台,对这几年发展体育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健康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发挥了非常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从国际通行的惯例角度考虑,体育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个是健身休闲,一个是竞赛表演。就是以健身休闲的参与性体育和竞赛表演为主的观赏性体育。从这两大类来讲,体育产业也可以分为两大形态,一个是健身休闲,一个是竞赛表演。所以,国务院已经出台了46号文件,总体上是引导体育产业整体发展,也出台了健身休闲有关文件,从完善体育产业政策体系角度来讲,出台今天这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这几年体育事业发展非常迅猛,社会非常关注,老百姓也非常关心,体育也在不断深化改革。在体育竞赛表演方面,尤其是2014年以后,我们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大了体育改革的力度,尤其是在放管服问题上,完全取消了全国范围内群众性商业性体育赛事审批制度之后,体育赛事活动日益增多、日益频繁,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发展也非常迅猛。但从我们国家整体来看,在行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有效供给还不充分,老百姓观赏体育的消费意识还不强。另外,整体规模还不大。所以,这次我们出台这个文件,就是以问题为导向,尤其是在政策措施方面,针对性的措施、实效性的举措方面进一步强化。我相信,这个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会推动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解决。
第四,《意见》的出台也是推动整个国家经济转型方面的需要。大家都知道,体育是社会生活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作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或者说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来讲,体育是非常重要的一块,体育事业和产业的发展,应该说对整个国家挖掘释放消费的潜力、保障改善社会民生、打造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增长新动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体育本身的发展要履行社会责任。这个《意见》的出台,必将对我们国家经济发展整体转型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个问题,这位记者提得非常好。全国体育界都在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从赛事管理来讲,进一步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进行“放管服”改革。我们在“放”的过程当中,也要加强监管,提供必要的服务。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包括全国各地的体育部门,一方面按照中央的要求积极推进,另一方面也在做积极的探索。这个文件当中确实提到了,今后相关的一些部门在审批赛事过程当中,不再需要体育部门审批的材料,也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包括我们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检疫部门多次沟通,他们对这一块也是非常支持的。但是,社会今后办赛事还必须有一定的办赛标准,只是从行政审批管理角度来讲,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不再审批,主要是进一步释放活力,增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今后我们在监管、服务的角度,也要求全国各地项目部门、体育部门,一定把办赛的基本规范,包括参赛的指引、标准都要制定起来。我们也希望,全社会有意愿进入到这个行业的,都按照相关的规范、标准和基本条件举办商业性、群众性赛事,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是有极大的推动作用。谢谢。